第一条。遵守一般切割机的安全操作规程。激光器严格按照激光启动程序启动。
第二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,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,掌握操作系统的相关知识。
第三条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,激光束附近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防护眼镜。
第四条在不知道某种材料是否可以用激光照射或加热之前,不要加工,以免产生烟雾和蒸汽的潜在危险。
第五条设备启动时,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者托管。如果确实需要离开,应停止或切断电源开关。
第六条灭火器应当放置在可以到达的地方;不加工时关闭激光器或开关;纸张、布或其他易燃物不得放置在未受保护的激光束附近。
第七条在加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时,应立即停机,及时排除故障或向主管人员报告。
第八条保持激光器、床及周边场地整洁、有序、无油污,按规定堆放工件、板材、废料。
第九条使用气瓶时,应避免压坏焊接电线,以免发生泄漏事故。气瓶的使用和运输应遵守气瓶监督程序。禁止气瓶暴露在阳光下或靠近热源。打开瓶阀时,操作员必须站在瓶嘴侧面。
第十条维修时应遵守高压安全规程。每40小时或每周、每小时或每六个月的维护应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。
第十一条启动后应手动低速X、Y方向启动机床,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。
第十二条输入新程序输入后,应当先试运行,并检查其运行情况。
第十三条工作时,注意观察机床的运行情况,避免切割机出现有效行程或两台碰撞造成事故。